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5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招标原项目编号:HJYGC2020G037
原公告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价格分的评分中:
(1)设计费按费率报价:“以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基数,费率最高限价1.8%”,请问此处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是指哪部分?是以项目投资概算5567万元为基数✖1.8%吗?
(2)设计费报价评审:“取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报价在82%-90%中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请问此处的82%-90%是取1.8%的82%-90%吗?请明确。
(3)建安费报价评审:“建安费结算系数超过90%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取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报价在82%-90%中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请问此处的82%-90%是建安费100%的82%-90%还是建安费90%的82%-90%,为避免歧义,请明确。
(4)针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填写问题,因本项目价格分评审中明确设计费采用费率评审、设备费采用金额评审、建安费采用系数评审,请问此处应如何填写?
答:(1)详见投资概算表, 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5217.08万元为基数。
(2)此处的82%-90%是取1.8%的82%-90%。
(3)此处的82%-90%是建安费100%的82%-90%。
(4)因系统原因投标总价一览表的合计数字只能填写一个数字,请投标单位按照三部分相加合计填写(即设计费+设备部分+土建施工费)。设计费按以5217.08万元 *报价费率计算,建安费按1263.12万元*报价结算系数,以上计算得出的总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也不作为评审因素。
2、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中若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需填写的担保人名称指的是担保的银行还是牵头方单位,若担保人名称指的是担保的银行则无法加盖担保银行的单位章。
答: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必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需填写。
3、本项目核心设备中超滤膜系统推荐品牌的“杭州迈膜技术”修改为“杭州迈纳膜技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黟县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黟县碧阳镇直街50号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59-5522324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9-2334139
招标人:黟县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4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招标原项目编号:HJYGC2020G037
原公告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根据招标文件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团队配备评审细则变为:“1.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的设计组,配备具有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城市园林专业、结构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每个专业配备1名得1.2分,本项满分6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从2016年开始安徽省结构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在评审时直接归类为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现安徽省许多单位已经无法提供结构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建议修改。
答:若某些省份无结构工程专业,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含但不限于网站截图或评审标准文件等材料)证明无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另行提供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也可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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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招标原项目编号:HJYGC2020G037
原公告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中的第1条“①超滤膜设备厂家的中空纤维超滤膜制备技术获得过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技术发明奖的得0.5分,获得过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级技术发明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不累计加分。②超滤膜设备厂家的研发能力、科研能力(包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任一项),获得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证书或认证的得0.5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部)颁发的相关证书及认证证明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不累计加分。”上述评分项删除。
2、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团队配备评审细则中:“1.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的设计组,配备具有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城市园林专业、结构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2分,本项满分 6 分”。“3、投标人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的勘察组,配备具有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物探(物探及遥感)高级工程师的,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本条修改为:
1、上述“3、投标人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的勘察组,配备具有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物探(物探及遥感)高级工程师的,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修改为“3、投标人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的勘察组,配备具有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高级工程师的,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 分,本项满分3 分”。
2、上述团队配备人员中,职称证书的颁发机构明确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可的单位颁发(需提供人社部门认可材料证明),人社部门包含人事部(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
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奖项中“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净水厂(自来水厂)设计或施工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的每个得3分,获得省级奖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可累计加分。注:(1)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设计奖项须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同业协会颁发;项目经理施工获奖由省市级或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奖项为准。”中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净水厂(自来水厂)设计或施工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的每个得3分,获得省级奖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可累计加分。注:(1)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设计奖项须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同业协会颁发;施工获奖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仅指中国建筑业协会及各省建筑业协会)颁发。”
4、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的施工类奖项均须为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仅指中国建筑业协会及各省建筑业协会)颁发;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的设计类奖项均须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同业协会颁发。”
5、因部分评分条款有调整,本项目评分办法总分修改为89分。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1月6日10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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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黟县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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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招标原项目编号:HJYGC2020G037
原公告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中拟投入设备或专业技术情况评审细则第1条、第2条修改为:
①超滤膜设备厂家的中空纤维超滤膜制备技术获得过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技术发明奖的得0.5分,获得过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级技术发明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不累计加分。
②超滤膜设备厂家的研发能力、科研能力(包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任一项),获得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证书或认证的得0.5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部)颁发的相关证书及认证证明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不累计加分。
2、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团队配备评审细则中:“1.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的设计组,配备具有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城市园林专业、结构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2分,本项满分 6 分”。“3、投标人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的勘察组,配备具有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物探(物探及遥感)高级工程师的,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本条修改如下:
“1、勘察组人员中“物探(物探及遥感)”修改为“物探”。
2、上述团队配备人员中,职称证书修改为“配备具有人社部或人社部认可的单位颁发的(须提供人社部认可材料证明)”。
3、因部分评分条款有调整,本项目评分办法总分修改为92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1月5日10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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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黟县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水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招标原项目编号:HJYGC2020G037
原公告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招标文件“第3章 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审细则:“由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且对在岗、无在建、职称证书、社保及注册证书无任何要求,建议修改。
答: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已对项目负责人的在岗、职称、无在建项目、社保等做了要求,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审细则:“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供水厂设计或勘察项目自 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奖的,三等奖得 0.5 分,二等奖得1分,一等奖得 2 分,不累计加分。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施工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质量奖得2分,市级住建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质量奖得1,不累计加分。”评分细则中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为加分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2章招标”中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不得已以特定奖项限制、排斥投标人。目前勘察设计类奖项含金量高的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勘察)”。
“
3、问: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中拟投入设备或专业技术情况评审细则:
“为保证供水量 10000m³/d 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的准确,投标人自主研发的勘察测绘的技术方法,曾获得过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和曾被省级建设厅列为“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本项目(二水厂改扩建EPC项目)已做过可研和初步设计,按正常程序勘察测绘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前已完成,而且勘察占比极小和技术含量非常低。设置勘察测绘技术为加分项属于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同时具备勘察测绘的技术方法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和曾被省级建设厅列为“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单位不足三家,建议删除。
答:本条删除。
4、问: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审细则:“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相关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学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的,三等奖得0.5分,二等奖得1分,一等奖得2分,不累计加分”。本项目(二水厂改扩建EPC项目)已做过可研和初步设计,核心内容为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加分项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奖项(特定行业奖项)与本项目无关。且全国范围内获得一等奖的不足三家,建议修改。
答:本条删除。
5、本项目核心设备提供了技术规范,提供了“★主要工艺电气设备推荐品牌”表,表中关于超滤膜系统推荐了四家品牌,分别为:天津膜天膜、美国 GE、日本旭化成、杭州迈膜技术。据调查,满足技术规范和推荐品牌的不足三家,建议修改。
答:若参数与推荐品牌有冲突的,符合推荐品牌要求视同参数符合要求。
6、问: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拟投入设备或专业技术情况评审细则中:(1)超滤膜设备厂家的中空纤维超滤膜制备技术获得过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技术发明奖的每个得 0.5 分,获得过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级技术发明奖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2)超滤膜设备厂家的研发能力、科研能力(包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任一项),获得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证书或认证的每个得0.5 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部)颁发的相关证书及认证证明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关于超滤膜设备授权书扫描件,厂家授权书可授权给单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不提供的不得分,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真实有效的厂家授权书原件供招标人审核,否则视为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以超滤膜设备厂家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级技术发明奖以及省级科技厅颁发的省级证书或认证作为加分项限定部分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
答:超滤膜设备作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是供水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之一,对厂家的评分是对其真实的综合实力的肯定,且以上作为评分项,而非资格要求,不仅有利于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也有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设备和厂家。
7、招标文件“第3章评分办法”团队配备评审细则中:“1.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的设计组,配备具有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城市园林专业、结构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专业、城市规划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 分,本项满分 6 分”。“3、投标人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的勘察组,配备具有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物探(物探及遥感)高级工程师的,每个专业配备 1 名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 第1条本项目为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组成员中建筑电气专业侧重于建筑行业,城市规划专业与本项目不相适应,应重点强调给排水设计人员。第3条本项目虽然含有勘察部分工作,但勘察部分人员并不需要高级职称人员,仅具备专业能力即可,且评分细则中规定资格证书由省级人社部门颁发,排除了住建部颁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职称认定,建议修改。
答:1、设计组人员中取消城市规划专业,每个专业配备1名得1.2分,本项满分6分。
2、上述团队配备人员中,职称证书修改为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
9、因部分评分条款有调整,本项目评分办法总分修改为96分。
10、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中2.2.1条中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
1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29日10:00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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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59-55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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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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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